四巨头游戏

The FANG Playbook

由于 Facebook、Amazon、Netflix 和 Google 业务的成功,使得其股票表现远超市场水平,Jim Cramer 将这四家公司合称为“四巨头”(FANG)。以下是他的解释

我之所以这么叫这四家公司,主要是因为多年来,它们已被一群随大流的股票经理所认定,渴望与它们联系在一起。我不会仅因为这四家的市值而形成投资建议。我想说的是,由于缺乏真正的高增长股票,四巨头自然成为股票市场大家持续讨论的对象。

一切变得不太理性:低利率环境下,充裕的资本对增长有着旺盛的需求;人们也担心错过下一个独角兽的崛起;股票市场也是类似的状态。一旦押对宝,回报难以想象:2015 年、四巨头的收益超过 S&P 500 总和。

实际上,Cramer 的逻辑还是站得住脚的:凭借各自的业务,准确地说是高度一致的业务模式,四巨头的股市表现很能反映实际运营状况。

四巨头现状

在各自的领域当中,四巨头的地位相似:他们没有把传统公司逼入绝境,而是将其吸纳进自己的系统当中。

Facebook

早在 2014 年,已故的 David Carr 第一次透露 Facebook 的 Instant Articles 计划,随后也曾公开表达担忧:媒体将被 Facebook 完全掌控。我在文章《The Facebook Reckoning》中也提及过相同的观点:如今 Facebook 已经彻底掌控媒体。Facebook 作为当今流量的入口,无论站内的形式怎么变化,媒体只能被动接受。

Amazon

AWS(Amazon Web Service)是集团增长的最大驱动力,电商部门也不落后,发展势头强劲,营收占据美国电商的半壁江山,贡献美国四分之一的零售增长。其中,绝大多数来自利用 Amazon 实现拓客销售的第三方商家,但第三方商家于 Amazon,跟媒体于 Facebook 没什么不同,Amazon 同样直接拥有用户关系。

换个角度思考,AWS 供应商跟媒体的处境相同:AWS 的体量和利润一同增长的原因,是 Amazon 实现了规模经济;换一种说法,AWS 供应商别无选择,只能被 Amazon 榨取价值;毕竟,本来还能直接服务客户,如今只能经 Amazon 之手。

Netflix

NBC 表示,关于 NBC 倒闭的言论有点言过其实了。由于 Netflix 的存在,NBC 的观点还是合理:根据 2015 年 2 月的列表,NBC 有 42 个节目在 Netflix 上,Netflix 肯定为此花费了不少。Netflix 的迅速崛起,源于渴望名气的影视创作者抵挡不住将内容卖给 Netflix 的诱惑:流媒体公司有足够多的用户为其带来了不容忽视的内容收入。

Google

Google 的地位与 Facebook 接近:任何想要被发现的网页都不得不遵守搜索引擎的规则,不管是变更 SEO 策略,或者说让页面适配手机,还是采用 AMP(Accelerated Mobile Pages,移动页面加速)。总会有人,通常是一些内容平台,想要摆脱搜索引擎,最后还是会因为少得可怜的流量而回归。事实是,大部分人都会通过 Google 来触达绝大多数网页,这给了 Google 很大的话语权,得以卖最昂贵的广告。

这四家公司有个统一的模式:在不同程度上,各自掌握了用户和所需对象之间的连接。也就是说,这种对用户入口的控制,赋予了每个公司实际销售“产品”的权力,“产品”可以是内容、商品、视频或者保险。

四巨头起源

每家公司的起步发展历程也有惊人的相似之处,尤其是利用已有资源方面:

Facebook

Facebook 最初发布时并没有完全对外公开,仅仅是面向 Harvard 学生。换句话讲,Facebook 发展于已存在的关系网和已存在的网络基础(校园网络)。Zuckerberg 让 Facebook 成为了一个入口,让大家以高效且有趣的方式在这个线上的关系网中进行互动。

Amazon

Amazon 比较温和:刚开始只卖书,且不保有任何库存。订单下达之后,Amazon 会从已有的书商下单,并依靠已有的物流发至消费者。Jeff Bezos 和他的团队让 Amazon 成为了一个入口,让消费者拥有超广泛选择的书籍和促销活动,远多于任何线下书店。体验过 Amazon 后,你还会使用原来的方式吗?

Netflix

Netflix 也起步于已有的服务资源:现成的 DVD 和美国邮政服务,选择丰富,送货上门,这两点跟 Amazon 接近。它用了一年的时间推出订阅模式,不仅让重度用户的费用更低,也减轻了所有人的负担(比如滞纳金);渐渐地,Netflix 成了很多人娱乐时的必选。

Google

Google 没有参与任何目标网站的创建;利用基于链接(不是内容)的算法,它提供了一个非常高效的内容查找方式,使 Google 成为了人们查找内容时的第一站。

各自生态体系当中、最有价值的部分,都不是四巨头自己创造的;它们仅仅是提供用户便捷的触达方式,所以用户会不断地活跃在其中,为了 Google 的网页、Amazon 的商品、Facebook 的状态和 Netflix 的影视。由于互联网没有任何渠道费用,四巨头在以超出人们想象的速度,持续积累影响力和商业潜力。

四巨头和聚合理论

之前,我已经在《Netflix and the Conservation of Attractive Profits》讲述了影响力和商业潜力的理论基础。掌握用户入口,四巨头得以将供应方模块化、商品化,只要是任何想要在互联网上获得关注的存在,不管对象是内容方、商家还是其他。

随着时间的推移,四巨头都依靠用户关系,完成了该领域的闭环掌控,无论是提供多种商品或产品(像 Amazon 一样);还是彻底吸纳互联网之前最有价值的传统存在(如 Facebook 拥有内容方的分发渠道,Netflix 开始制作影视内容,Google 让用户留在产品矩阵之中)。后续的所有拓展,都以拥有用户关系为前提。

我将这个现象总结为“聚合理论”,但有时候会觉得这个名字没起好:“理论”这个词过于抽象,似乎脱离了现实世界;实际上,聚合理论的基础不仅是现象本身,还是将四巨头的联系在一起的纽带。

除此之外,理解四巨头的起步发展历程印证了我在《Cars and the Future》中提到的建议:

那些想要改变传统行业的创业公司,需要谨记:要有耐心,确保商业模式的成立和种子用户的存在,静静等待互联网和移动设备为你带来根本的改变。

四巨头中的每一家都实现了属于自己的技术创新,但它们的起步都十分依靠已有的产品和服务基础。它们获得市场地位的关键,在于:接近消费者,不一样的用户体验,全新的依靠互联网才能达成的商业模式。

Clayton Christensen 的角度来说,这些公司并不是行业的颠覆者。它们没有提供低利润率、足够好的产品来吸引传统行业中的用户。相反,它们是聚合方(“aggregators”),依靠最好的消费者完成起步,初期并不与行业内的传统公司竞争。而传统公司会受益于这些平台的出现,至少是刚开始阶段(内容方于 Facebook,商家于 Amazon,影视于 Netflix,网页于 Google)。只有等拥有足够的用户基础后,平台才展现出对传统公司的影响,特别是商业利润方面;长远来看这也是不可逆转的。

这即代表着优异的股票表现。


英语原文《The FANG Playbook》由 Ben Thompson 于其博客 Stratechery 上发布;
中文内容由本人编译而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