聚合理论

Aggregation Theory

消费市场的价值链由 1.(商品或服务)供应方,2.渠道方,3.消费者(或用户) 组成。据此,对任意行业、获取更大利润的途径有二:一为横向垄断价值链的一环;二是整合其中两环从而形成竞争优势。在互联网出现之前,途径二的实现依赖于渠道的掌控;这凸显了渠道的重要性。

举个前互联网时代的例子,印刷发行报纸曾是内容的主要传播方式,因此报纸发行方整合上游的内容创造(供应方),从而通过广告获取较大的利润。类似的情况有很多,出版社(不仅拥有作者资源,还能出版发行)、影视集团(不仅拥有影视内容,还能传播放映)、出租车(不仅拥有合法运营的车辆,还能调度统筹)、酒店(不仅拥有闲置房间,还能按品牌进行统管)。那为什么渠道方选择与上游的供应方进行整合呢?在传统行业中、渠道费用是成本的大头,这让渠道方(比起供应方和消费者)有更大的底气和资本;而供应方又远少于消费者,这让整合供应方更加容易操作。

互联网改变了这一切。首先,线上内容的传播可以不依赖渠道,让渠道方不再有优势和底气;其次,与消费者的联系不再需要费用,这让渠道方选择向下游整合大量消费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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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完全改变了竞争格局:以前,渠道方的竞争主要凭借独家的供应关系(明星艺人、歌手版权或作者编辑),很少注意与消费者的联系;现在,供应方可直接与用户接触,从而更加重视用户。显而易见,如今用户体验是成功的最主要因素。最好的渠道方、聚合方或造市商(market-maker)的胜出依靠优质的用户体验,为他们赢得了大量的用户基础,同时也会吸引更多的供应方。慢慢形成一个良性的循环。

文章《Netflix and the Conservation of Attractive Profits》预测了影响力变更的结果。聚合方不仅有免费且模块化的供应方(淘宝的店铺、应用商店里的软件或饿了么的卖家等),还牢牢掌控与大量用户的直接联系,让传统公司(报业集团、出版社、出租车公司和酒店集团)的优势消失,并不断丢失价值。

聚合方(也可以称之为“平台”)的代表有:

Google

Facebook (and Ad Networks)

Amazon

Netflix

Snapchat

Uber

Airbnb

想想这几个例子,会发现有趣的事情:Google 是第一个平台(或聚合方)。之前内容的变现总是依赖于渠道,因为消费者付费给渠道方,想想买报纸、买磁碟、买唱片、买闭路信号。互联网让传统渠道的收租机制不再是个秘密。

Facebook 则建立了不可撼动的地位:由于 Facebook 的内容是由用户来创造,因此它不需要承担任何费用;同时它还能独占这些内容。Snapchat 和其他 UGC 平台都是这种模式。

有些行业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数字内容。比如说,Airbnb 利用闲置房间。这种模式的运作,在于信用的数字虚拟化,成为进行交易的基础。Uber 利用闲置车辆;同样基于信用进行车辆的调度。重要的是,在用户体验方面、两家公司做得都不错;模式处于谷歌和脸书的中间地带:理论上他们并不是独占供应方(就像出租车司机会在多家平台上注册);但伴随着用户与供应方良性循环的建立(越来越多的用户会让供应方的收益有保证),两家公司的优势会越来越明显,并最终实现供应方的独占(出租车会逐渐倾向并最终只在滴滴上接单)。

需要格外点明的是,即使是不同领域或行业,平台的马太效应(强者愈强、弱者愈弱)会十分明显。对于例举的几家公司来说,他们不仅有能力服务现有的用户,他们的服务也会持续迭代优化,慢慢地就能支持服务地球上所有用户。相对较高的天花板让面向消费者的科技公司总能获得不错的估值。

展望未来,不管是挖掘创业机会、还是分析潜在风险,相信聚合理论能够成为基础框架:

Uber 和 Airbnb 的例子尤其重要:闲置的房间和车辆不能彻底数字化,但这个趋势已经在所难免。数字化的不断深入,传统行业迟早都有能被数字商品化的关键点。

互联网带来的深远影响才逐渐显现踪影,聚合理论是研究之法。


英语原文《Aggregation Theory》由 Ben Thompson 于其博客 Stratechery 上发布;
中文内容由本人编译而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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